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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居民瞞報物業遭定罪 房署警告勿虛報陳述

發佈時間: 2023/06/21

一名居住於深水埗海麗邨的公屋居民,去年被揭持價值413萬元的物業,前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《房屋條例》,罪名成立,被判監6周、緩刑一年及罰款1.2萬元;房屋署已終止該公屋單位租約。署方提醒,所有公屋居民及申請人,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,否則便可能屬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,屬刑事罪行。公屋單位或申請更可能被收回或取消,署方更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。

另房屋局宣布,推出過渡房屋中央通用申請表格,市民可同時提交最多3個項目的申請志願,局方收到表格及證明文件後,會作初步處理,再轉介營運機構跟進,首志願的機構要在1個月內審批,申請失敗則交第2志願機構,餘此類推。表格會經局方及項目營運機構網頁,以及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等渠道派發。局方又預告,正積極籌備中央統一平台方便網上申請,擬今年第三季推出。